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第二批市属事业单位类别的通知》(京编办发〔2015〕30号),设立北京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层级为二级。单位下设行政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事业发展部3个部门。
中心主要职能:受有关部门委托承办国际国内科技展览及会议,组织参加国内外有关科技方面考察及商务活动,承担有关科普教育以及科技培训、交流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事业编制50人,实有人数1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90.85万元,比上年减少86.76万元,下降11.1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59.00万元,比上年减少54.98万元,下降7.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02%;事业收入55.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49%;其他收入3.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2.72万元,比上年减少98.39万元,下降14.66%,其中:基本支出397.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47%;项目支出174.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53%。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0.56万元,比上年增加38.07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增加了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国际技术转移平台建设等方面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482.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82.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2.69万元,下降16.12%。其中:
“应用研究”(款)2021年度决算482.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2.69万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无法执行;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减少部分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62.4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0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区政府购卖提供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